(资料图)
为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天津市司法局积极推行公司律师制度,目前,已试点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工作。
按照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天津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司律师任职条件、细化申请审核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公司律师工作单位159家,其中国有企业139家,公司律师673名;民营企业20家,公司律师50名。
天津市司法局律师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天津市将公司律师申报范围由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扩展至民营企业,联合市工商联建立推荐审核机制,民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商联审核把关,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进行试点。同时,加强与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沟通协作,鼓励支持天津市上市企业中的优质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公司律师,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健康快速发展。
不仅如此,天津市司法局为提升公司律师业务水平,还加大了调研培训力度。深入天士力等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在执业活动、交流培训、会员福利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文章来源丨天津日报
记者丨张清
编辑丨程江雪
司法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