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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胡永新)6月30日,四川银保监局发布信息显示,近日,四川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一是建立试点推进机制。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建立健全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推动、宣传推广、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统计等工作机制,尽快开展可行性论证,督导省级分公司向总公司争取政策,参与试点方案制定,推动四川试点“先行一步”。
二是抓好试点宣传推广。制定试点宣传方案,明确由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整合行业内外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大力宣传“责任转换方法、适用产品范围、护理状态判定条件和业务操作流程”等试点内容,突出“产品易懂、给付方便、满足多样化需求、失能判定易操作”等试点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对试点工作和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解与认识。
三是严格试点监督管理。指导人身保险公司充分保障消费者保单利益和自主选择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合规性考核,落实信息披露要求。严肃查处夸大、不实宣传转换业务及监管政策,欺骗、误导投保人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混淆保险金折现给付与退保,私自印制宣传材料,不执行犹豫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试点跟踪分析。密切关注转换业务试点开展情况,建立试点数据统计机制,及时发现试点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加强调查研究,推动行业提升长期护理服务能力,进一步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