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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据微信公众号“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更大力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的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近日,湖北省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提升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区别限制,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与双缴存职工家庭一致。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解读指出,2020年以来,面对高度承压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下滑态势,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密集释放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更好地满足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让职工在购房时有更大的选择空间。经2020年、2022年的两次调整后,荆门现行仍执行单、双缴存职工家庭差别化贷款政策(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缴存职工家庭受差异化贷款政策影响,导致其在购买价值较高住房时可贷款额度不足,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未得到完全释放。此次,为兼顾政策的公平性及合理性,让职工最大限度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将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全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
同时,恢复荆门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使用,在荆门行政区域内新购、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需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贷款政策执行。
据了解,荆门市曾在2014年推出家庭代际互助使用政策,主要内容为家庭成员(含双方的父母、子女)有购房行为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2018年6月,为应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优先保证“首套、首贷”等刚性住房需求,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了家庭代际互助使用政策。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当前,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已回落至合理水平,经资金测算,完全有能力满足缴存职工家庭代际购房需求,现恢复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代际使用,多渠道解决缴存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
此外,荆门推行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畅通在押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渠道,开展存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阶段性放宽预售楼盘备案条件,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荆门市已取得《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在建预售楼盘,可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楼盘备案,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预审,待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发放贷款。
优化住房公积金全市业务通办流程方面,《通知》指出,按照谁受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全市业务通办流程,本市缴存职工可就近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任一营业网点申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结后,档案资料由受理网点所属办事处归档保存并负责后期(贷后)管理。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更为积极宽松的调整,旨在以更大力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地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同时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